北方信托开展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分类:活动动态来源:北方信托发布时间:2018-07-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天津银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津银监办发[2018]117号)文件部署,有针对性地提示非法集资风险,引导客户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我公司于2018年5月期间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并指定联系人。
二、参与网点
此次活动覆盖天津市本部及滨海新区办事处两处网点,参与比例为100%。
三、宣传内容
(一)介绍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宣传如何识别非法集资;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理念增强,“非法集资者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提示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二)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关注,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客户通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客户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四、活动开展情况
1.布置营业场所,印制宣传页及宣传手册,随时向客户进行发放和宣传;
2.向客户发送防范及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短信息;
3.利用LED显示屏,每日滚动播出标语口号;
4.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向客户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在作好对客户宣传推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的同时, 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以及网点一线业务人员的宣传力度,利用典型非法集资案例说明组织、参与非法集资的后果和危害,使员工在思想上树立“非法集资碰不得”的高压线,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对员工强化开展从业人员教育, 组织员工宣传解读有关法律和政策,将防范非法集资教育纳入员工培训内容,提高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岗位制约机制,加大内部管控体系的构建和执行力,从根本上杜绝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行为。
五、报告和总结
活动期间,我公司通过在营业场所内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宣传短信息、推送微博微信、电子屏宣传等多种形式,有效提示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客户熟知宣传内容,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员工及客户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有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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