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以案说险”风险提示

分类:消保微课堂来源:北方信托发布时间:2020-03-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 

|“以案说险”风险提示

 

 

 

    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天津银保监局、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将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宣传金融支持疫情防控政策、积极回应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关切的问题,并通过“以案说险”等形式向消费者提示常见消费风险、欺诈陷阱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疫情当前,谨防这些金融诈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行业支持疫情防控,推出各种惠民政策。可这些惠民政策在帮助消费者缓解眼前资金压力的同时,也被无孔不入的不法分子盯上,有的甚至冒用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为此天津银保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骗局一:以申请低息信用贷款为名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电话、短信、网络发布可以代理申请“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的政府疫情专项贷款”的虚假信息,诱使有资金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网络申请贷款,之后以收取贷款管理费用为由,要求申请人提前交纳工本费、中介费、预付利息,或以金融监管部门名义收取贷款保证金、解冻费、贷款发放押金等费用。

    骗局二:以冻结信用卡为名诈骗

    不法分子给金融消费者发送短信,称其信用卡因违约欠款将纳入征信系统,并被列入黑名单,让消费者及时致电客服、办理解冻。消费者未经验证便拨打了短信内预留的虚假“客服电话”,被告知需向不法分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存入与欠款额度一致的钱款以“验证还款能力”。消费者转款后,虚假“客服”又称银行要验证消费者账号的“安全性”,向消费者索要了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随后消费者账户资金被转走。

    骗局三:老年人轻信投资信息遭遇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各种诈骗手段不甚了解、希望获得投资收益保障退休生活的心理,通过发布微信群二维码并在微信群中以投资人身份大量发送自己获得大额收益的消息,吸引老年人参与投资,进而向不法分子转账。

    骗局四:以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为名诈骗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朋友圈等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口罩货源,要求受害者先通过微信或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收到钱款后就以各种理由不发货或将受害人拉黑。

    风险提示

    1.请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投、融资,切勿轻信陌生来电、短信及网络提供的贷款、投资信息。不点击、不下载来路不明的网络链接、手机或电脑软件,不将个人和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告知陌生人,不轻易向他人转账汇款。

    2.银保监会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监督管理,不会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也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贷款发放押金。

    3.消费者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的,可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咨询;个人账户信息泄露的,及时更换账户密码或注销银行卡;遭遇诈骗形成损失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案件侦查,尽力挽回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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