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成立告知书
致鸿鹏十四号集合资金信托子计划二第1期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
鸿鹏十四号集合资金信托子计划二第1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符合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23年1月13 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所有信托也同时生效。
特此声明。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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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成立告知书
致鸿鹏十四号集合资金信托子计划二第1期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
鸿鹏十四号集合资金信托子计划二第1期(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符合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约定信托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计划于2023年1月13 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所有信托也同时生效。
特此声明。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