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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推介期变更公告
致锦汇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锦汇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期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锦汇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更改条款如下:
信托合同第五条,第5.1款变更为:
5.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2019年9月 25日至2020年1月31日。
满足下列条件,本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计划可以分期成立。当募集的信托资金达到或超过300万元(含)时,信托计划1期可以成立;当募集的信托资金再次达到或超过300万元(含)时,信托计划N期可以成立;
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总和达到人民币32700万元(含)至33000万元(含)时,信托计划N+1期可以成立。
与信托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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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单位净值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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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达十一号子计划一5期成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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