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中心
WEALTH CENTER ——
全部分类
资讯详情
详情
晟达十一号子计划一合同变更公告
致北方信托晟达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计划一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就《晟达十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内容调整如下:
信托合同第九条9.3.1变更为:
可分配信托收益以货币形式发放,信托计划将于 2020 年 3 月 15 日、 2020 年 9 月 15 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和信托计划终止日(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不做分配)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配。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新力地产三号第五期终止公告
下一个:
晟达二十二号3期成立公告
上一个:
新力地产三号第五期终止公告
下一个:
晟达二十二号3期成立公告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26F 咨询电话:400-020-1808
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022-88350977 2019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天津 津ICP备12008096号-1
财成天地 · 投资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