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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公告
致:晟达十二号天津兴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8期全体委托人及受益人:
由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的“晟达十二号天津兴航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成立明细如下:
期数 |
放款金额(万元) |
成立日期 |
第1期 |
1810 |
2019/12/18 |
第2期 |
3340 |
2019/12/31 |
第3期 |
2905 |
2019/12/27 |
第4期 |
1902 |
2019/12/30 |
第5期 |
5612 |
2020/1/3 |
第6期 |
2015 |
2020/1/8 |
第7期 |
2094 |
2020/1/15 |
第8期 |
300 |
2020/1/22 |
现因本信托计划借款人申请于2020年06月19日提前归还本信托计划第1-8期项下全部贷款。根据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合同13.2.1条约定,受托人有权本着尽职管理的原则自主决定,提前收回已运用的信托计划资金,并决定提前终止信托。
本信托计划第1-8期于2020年06月19日提前终止。并按信托合同约定的预计收益率向受益人分配到期信托收益,分配方案如下: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预计收益率为年 7.6% ;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200万元(含)至300万元(不含)的,预计收益率为年 7.8% ;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3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预计收益率为年 8.6% ;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不含)的,预计收益率为年 8.7% ;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不含)的,预计收益率为年 8.8% ;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不含)的,预计收益率为年 8.9% ;
本信托计划项下单笔信托合同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含)以上,预计收益率为年 9.2% ;
本公司将按照信托合同相关规定在信托计划第1-8期提前终止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信托受益人分配受益人享有的可分配信托收益,届时请您核查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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